民法典法律知识

上法庭离婚的程序

2023-02-01 11: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上法庭离婚的程序是有审判长,审判人员,以及书记员等进行,在开庭前由书记员进行核实参加开庭的人数,进行开庭审理,即进行法庭调查案件的相关事实真相,并进行法庭辩论。
上法庭离婚的程序

  一、上法庭离婚的程序

  上法庭离婚的程序如下:

  1.开庭审理前,书记员核实到庭人数,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告知诉讼权利义务。

  2.进行法庭调查。

  3.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4.宣告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二、关于离婚审理费是多少钱

  关于离婚审理费的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找法网提醒您,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离婚诉讼的主体

  离婚诉讼的主体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起;

  2.诉讼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诉讼方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诉讼方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5.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

  6.原告应呈交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