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特征有:
1.夫妻共同债务必须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
2.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
3.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其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对此债务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一方不承认的处理方式: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一方,应当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相关证据,并据此请求确认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找法网提醒您,以下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夫妻一起欠下的债务离婚后应该通过下列方式划分:
1.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议分,一般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
3.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