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理解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2021-01-20 15: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怎么理解遗嘱的撤回与变更,首先我们要理解遗嘱是由立遗嘱人的主观意愿订立的,是意定的行为,所以撤回与变更也都是源于立遗嘱人对其财产处分的意思表示产生了变化。下面就让找法网小编从法律角度来跟你解释吧。
怎么理解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一、怎么理解遗嘱的撤回与变更

  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其所立的遗嘱;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的内容作出部分的修改。遗嘱的撤销和变更都是遗嘱人对其处分财产的意思表示内容的改变,只不过撤销改变全部内容,变更仅变更部分内容。

  二、立遗嘱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和撤消所立遗嘱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及司法实践,遗嘱变更与撤消的方法主要有:

  遗嘱人另立新的遗嘱,并且在新的遗嘱中明确声明撤消或变更原来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消公证遗嘱。遗嘱人若要变更、撤消公证遗嘱的,必须再经过公证程序。

  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个遗嘱,虽在后面的遗嘱中未明确宣布变更、撤消前面的遗嘱,但前后遗嘱内容相抵触时,则应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前面的遗嘱视为被撤消;前后内容部分相抵触的,则视为遗嘱的变更。但若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通过自己的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行为,变更、撤消原来所立的遗嘱;即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消或部分被撤消。

  三、在民法典中遗嘱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在民法典最新规定中,遗嘱为多份并前后相抵触时,以最后一份为准,于是前面的遗嘱即时撤销,而前后内容部分抵触时,则可以变更部分内容,撤销部分呢如。这就是找法网小编认为的怎么理解遗嘱的撤回与变更的最简单方式方法。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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