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人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有哪些?

2021-03-31 12:5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如何变更和撤销呢?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遗嘱的变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①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改变。  ②数额或项目的变更。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取消原先所立遗嘱的全部内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  
    一、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  
    二、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现行继承法第20条第2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由于遗嘱是死因行为因此立遗嘱人  在其死亡之前随时可以变更和撤销遗嘱。《继承法》第20条第1款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具体的变更与撤销有明示与默示两种:  
    (一)明示方式变更、撤销  立遗嘱人可以通过明确的意思表示将其所立遗嘱撤销和变更,但是撤销和变更公证遗嘱的意思表示必须经公证处重新公证才有效。《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默示变更、撤销  
    1、立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且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推定后立遗嘱变更或撤销前立的遗嘱,但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须以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方有效。  
    2、立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移转、部分移转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签名后的遗嘱有法律效力,经过公证遗嘱的效力大于一般书面遗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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