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不具备继承条件的类型

2021-09-06 18: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继承指的是依照相应的遗嘱接受逝者的财产、职务等,继承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不满足相应条件则部分继承。那么不具备继承条件的类型?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不具备继承条件的类型

  一、不具备继承条件的类型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继承权的主体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三、继承权的特性

  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4、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5、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不具备继承条件的类型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