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继承需要哪些条件

2021-11-30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家里有人去世了的话其留下来的财产是需要进行处理的,如果处理的不好很容易导致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变差,甚至反目成仇,因为很多人都属于继承的一部分,那么公证继承需要哪些条件?以下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证继承需要哪些条件

  一、公证继承需要哪些条件

  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申办继承公证,继承人首先应确定管辖的公证机构。根据规定,遗产为动产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遗产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遗产不在一地的,由主要遗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

  申办继承公证,当事人一般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继承人或他人代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应由其它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委托的其他代理人申办。

  二、债权关系可以继承吗

  可以的。

  如果民间借贷的借款人死亡,并且留有遗产,继承人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关于债务继承,实践中需注意共同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借款债务存在的三种状态:

  (1)继承前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死亡后至遗产分割继承前,共同继承人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和遗产价值进行清算,以遗产清偿被继承人所负的债务,然后将剩余遗产进行分割继承。

  (2)先分割遗产,后清偿债务。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就遗产进行分割,同时就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进行分割承担,然后再向出借人清偿债务。共同分割承担债务属于继承人内部约定,同时需明确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他共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和的,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如果只有遗嘱继承和遗赠的,由遗嘱继承 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三、遗嘱未公证有效么

  我国《民法典》规定的遗嘱形式有5种: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每种形式的遗嘱只要符合生效要件即可,不需要经过公证也可以生效。自书遗嘱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并签名确认,遗嘱人具有遗嘱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代书遗嘱需要两名见证人,其中一名代书,见证人与代书人与继承没有利害关系。也就是说继承人以及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等具有利害关系的人均不能作为代书遗嘱的见证人和代书人。公证遗嘱是遗嘱人到公证处对自己订立遗嘱的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非紧急情况的情况下不建议采用录音遗嘱或者口头遗嘱,此类遗嘱容易发生争议。如果一个人生前立下多份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所有遗嘱都没有经过公证,以最后一份遗嘱效力最高。

  以上就是关于公证继承需要哪些条件的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公证继承首先要提供自己是属于继承人的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公证部门申请,其次继承的财产还要是合法合规的,否则容易导致很多矛盾。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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