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2021-10-1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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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遗产继承纠纷是生活中发生比例较高的纠纷之一。一般对遗产遗产发生纠纷的,双方最好的解决方式就是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起诉之后应诉就要提交答辩状。那么,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写答辩状?下面,找法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一、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写答辩状

1、首部

(1)文书名称为“答辩状”。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答辩人是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等;答辩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其全称、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职务等。

(3)案由。写明答辩人因原告、上诉人、再审申请人提出的何种案由提出的答辩。

2、正文

首先,对起诉状或者上诉状中所陈述的事实内容进行答辩,指出不符合事实之处,可以全部否定也可以部分否定,并用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

其次,对于起诉状或者上诉状中的请求、理由进行答辩。

最后,对自己的观点进行归纳总结。

3、尾部

(1)写明法院名称。

(2)答辩人签名,如果是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应当加盖公章。答辩状若是委托律师代为书写的,则应当写明代为书写律师的姓名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3)写明文书制作书写的日期。

(4)附项下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陈述,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拒绝陈述的,不影响人民法院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二、法院上放弃继承有效力吗

1,法院上放弃继承有效力,放弃继承必须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这种表示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但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即使不主动参加遗产分割,也不能视为放弃继承。

2,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在继承未开始前所做表示不能做为放弃继承的有效表示。在遗产分割后也谈不上放弃继承了。

3,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放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三、诉讼流程

1、起诉

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

2、立案受理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

3、庭前准备

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时,应做好开庭的各种准备,如通知必须共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调查必要的证据,向当事人告知合议庭的成员,主持庭前交换证据等。对当事人而言,首先,当您或您单位被起诉后,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您或您单位应当依法应诉,并应在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及副本,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交相关证据。其次,应做好出庭参加诉讼的各种准备,依照人民法院的传唤,按时参加庭审。

4、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时,首先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由法官查明当事人到庭情况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开庭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或判决。法庭调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导下,查明案件的事实,当事人在此阶段应当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结束后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归纳本案的焦点,审理即转入辩论阶段。当事人在辩论阶段可以围绕本案焦点阐述自己的观点,充分行使辩护权。

5、判决

法庭辩论结束后,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一般由法官当庭作出判决。如果案件复杂不适宜当庭宣判的,则定期宣告判决。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关于继承纠纷被告怎么写答辩状以及相关知识。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对此,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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