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

2021-11-20 11: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实际生活中,很多朋友都了解,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房产,自己可以自愿无偿赠与他人,那么有些朋友就会想知道,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

(1)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而且是与立遗嘱人有血缘关系、婚姻关系、抚养关系的自然人。而受遗赠人则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

(2)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客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权的客体是遗产,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继承是概括地承受财产权利和被继承人生前的财产义务。而受遗赠权的客体只是遗赠人生前享有的财产权利,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二、遗赠是什么

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遗嘱继承与遗赠的主要区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遗嘱继承人与受遗赠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而受遗赠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也可以是国家或集体单位。

(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未明确表示放弃的,即视为继承。而受遗赠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未作出接受遗赠表示的,视为放弃,即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产给孙子算遗赠吗

遗产给孙子是遗赠。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如果立遗嘱人要将财产留给孙子,一般属于遗赠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可以知道遗赠与遗嘱继承、赠与有很大的区别,主要区别是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并且遗嘱继承权与受遗赠权的客体范围不同。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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