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哪些区别

2022-03-06 1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那么遗赠与遗嘱继承有哪些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遗赠与遗嘱继承有哪些区别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有哪些区别

  遗嘱继承、遗赠虽都是公民按照个人的意志自由处分自己遗产的法律行为,但遗赠与遗嘱继承又有显著的区别:

  (一)权利主体范围不同。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二)关于接受、放弃权利的规定不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明确的意思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应否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不同。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受遗赠人只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债务的义务。

  (四)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

  二、遗嘱继承和遗赠优先

  当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发生冲突时,遗赠扶养协议先于遗嘱。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三、遗赠与遗嘱继承的顺序

  遗赠与遗嘱效力一样,均为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无继承先后顺序之分。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可知:遗赠是公民以遗嘱方式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于其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遗嘱是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和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但二者也有所区别的,具体如下:

  第一、接受遗产的主体不同:受遗赠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国家,但必须不是立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自然人,并且必须是法定继承人。

  第二、权利的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没有明确表示放弃,视为接受继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遗赠与遗嘱继承有哪些区别的相关知识,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你已经了解了遗赠与遗嘱继承直接的区别,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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