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产证明怎么公证

2021-11-28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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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国法律保障公民的财产不受侵犯,其中的财产包括了遗产,公民可以在生前对自己的遗产进行分配。那么遗产证明怎么公证?遗产证明如何开?遗产继承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遗产证明怎么公证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遗产证明怎么公证

一、遗产证明怎么公证

办理遗产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委托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监护人代办应提供监护人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2. 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说明办何公证,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以及有关的家庭情况;

3.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中已死亡的要提供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4. 被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5.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

6. 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7.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到公证处发表声明放弃,在外 地发表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应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

(二)遗嘱继承应提交:

1. 前款应提交的1至5项的证件及材料;

2. 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

3. 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供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遗产证明如何开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产证明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二)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三)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四)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五)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六)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七)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三、遗产继承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继承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所有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如下:

(一)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二)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人,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综上所述,遗产证明的公证手续主要如上所述,根据不同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手续都不同。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遗产证明怎么公证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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