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2021-12-18 19: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知道办理遗产公证是可以现场取得公证书的,但是在材料没有准备齐全的情况下是无法及时取得,所以需要根据准备好继承公证的相关材料是十分地重要的,这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带有关于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的相关知识。
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二、遗产公证子女都要签字吗

遗嘱公证并不需要全部子女到场,当事人亲笔书写遗嘱以后,到公证机关办理即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程序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当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审查,并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4、出具公证书

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三、民法典对遗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继承公证需要带什么证件的相关知识,继承公证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相关的证明,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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