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嘱需要去公证处立吗

2022-01-03 0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订立遗嘱不一定就必须要到公证处。公证遗嘱只是设立遗嘱的其中一种方式,除了公证遗嘱,还可以通过自书遗嘱或者代书遗嘱等等多种方式来设立遗嘱。那么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遗嘱需要去公证处立吗的相关内容。
遗嘱需要去公证处立吗

一、遗嘱需要去公证处立吗

不是的。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

如果办理遗嘱公证的话,就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但公证遗嘱并不是唯一有效的遗嘱形式,我国法律共规定了五种遗嘱形式,包括:自书、代书、口头、录音及公证遗嘱,不管当事人订立何种形式的遗嘱,只要遗嘱在内容及形式方面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就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有效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二、遗嘱公证的条件

遗嘱公证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二)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四)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五)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三、公证遗嘱程序如何办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三)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四)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五)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六)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遗嘱需要去公证处立吗的内容,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综上所述,遗嘱并不是必须要到公证处设立的,这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