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遗嘱如何更改

2022-01-26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生活中有很多老年人办理了遗嘱公证后,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变更遗嘱内容,可是已经公证后的遗嘱怎么办呢?如何变更公证遗嘱的内容呢?今天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公证遗嘱如何更改”的相关知识,感兴趣的话一起看下去吧。
公证遗嘱如何更改

一、公证遗嘱如何更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消公证遗嘱。”因此,遗嘱人若要变更、撤消公证遗嘱,必须再经公证程序,否则不发生撤消、变更的效力。所以更改公证遗嘱可以通过重新办理一份公证将原有的公证遗嘱进行撤销或变更,如在遗嘱公证后,又另外再办理了一份公证遗嘱,则在二份遗嘱间对同一财产的继承上应以后一份遗嘱为准,实际上就是对前一份遗嘱的部分变更或撤销。立遗嘱人在公证遗嘱后,在生前已经处分了公证遗嘱中的部分或全部财产,那在事实上就是对公证遗嘱的变更或撤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三、公证遗嘱的注意事项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关于“公证遗嘱如何更改”的相关内容。更改遗嘱公证可以通过再立公证遗嘱的方式进行更改。法律规定,出现多份内容冲突的公证遗嘱,以最后公证的遗嘱有效。您还有哪些法律方面的疑问,可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