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遗产继承保管的方法有哪些

2022-01-31 10: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相信大家对遗产继承已经非常熟悉了,但是在遗产继承之前可能会有一段时间的遗产保管,它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时存有遗产,依法应当对该遗产承担保管。那么,遗产继承保管的方法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遗产继承保管的方法有哪些

  一、遗产继承保管的方法有哪些

  遗产保管的具体方法:

  第一是开具死者遗留财产的清单。这样既可避免遗产失散,也便于保管和以后清算移交。

  第二是指定遗产的保管人。

  二、遗产继承交税吗

  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即目前是不征收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售后公房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据遗嘱继承父亲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


  三、遗产继承纠纷怎么解决

  解决途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一)自行协商

  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和睦团结,由协商解决完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因此处理后不会伤害彼此之间的亲情,也有利于纠纷的迅速、彻底解决。由于以协商方式处理遗产纠纷,不需经过别人的调解,更无须诉诸法院,节省了当事人的人力、财力和时间。同时,由于协议是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的,因而能够使纠纷得到彻底解决。

  (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群众性组织。在发生继承纠纷后,如有关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以继承法为依据,通过说服教育的方法来调解纠纷,促使当事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达成以后,各当事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和履行。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纠纷发生后,经协商不成时,可以不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不成协议的,任何一方也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遗产继承保管的方法有哪些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遗产保管的方法有开具死者遗留财产的清单。这样既可避免遗产失散,也便于保管和以后清算移交或者是指定遗产的保管人。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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