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酌情分得遗产权有哪些行权条件

2021-03-24 10:1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酌情分得遗产权是说那些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想要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但是被继承人的遗嘱中并没有做出关于把财产分配给他们继承的处理的时候,那么酌情分得遗产权有哪些行权条件?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
酌情分得遗产权有哪些行权条件

一、酌情分得遗产权有哪些行权条件

酌情分得遗产权,明确了在两种情形下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对遗产进行酌情分配。其中第二种情形正是本案中贺某诉讼请求所依据的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对于酌情分得遗产权,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考量:

1酌情分得遗产权的主体

酌情分得遗产是与继承、受遗赠等方式并列存在的一种取得遗产的方式,其主体限定为继承人以外的人,该制度的设计初衷在于,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非继承人本无法定扶养义务,但是出于道德因素或其他原因,客观上与被继承人形成了一种稳定的扶养扶助关系。

2酌情分得遗产权的条件

扶养较多作为分得适当遗产的条件,可见是否享有酌情分得遗产权的决定性因素是扶养关系。

二、遗产分配顺序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二十七条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遗产分配的比例

1同一顺序占均等份额

2由法定继承人进行平均分配

3同一顺序平均分配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酌情分得遗产权有哪些行权条件的内容,只有作为可以酌情分配的主体有充分的“对被继承人履行扶养义务比较多”的理由,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