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继承权的标的是什么

2021-04-02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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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继承权是我国公民普遍享有的一个基本权利,无论是嗷嗷待哺的婴儿还是垂垂老矣的老年人,都有可能享有继承权。但为了保障人们的合法权益,国家在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样十分严格。那么,继承权的标的是什么?享有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继承权有什么法律特征?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吧。
继承权的标的是什么

一、继承权的标的是什么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被予以废止,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篇中对遗产的范围没有继续采用列举式,而是囊括包括式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者对比,民法典采用囊括包括式的规定遗产范围更加科学,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的财产形式可能会多种多样,只要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均属于遗产。

二、享有继承权的主体有哪些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或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

三、继承权有什么法律特征

1、继承权是自然人基于一定的身份关系享有的权利;

2、继承权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权利;

3、继承权的标的是遗产;

4、继承权是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可行使的权利的效力;

5、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得到的关于继承权的标的是什么的相关法律问题内容,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在线法律平台进行咨询,在线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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