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2021-04-21 10:5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公证需要准备较多材料,一定要提前准备好。首先便是所有继承人相关的身份材料、被继承人死亡及其相关证明,最重要的是死者的财产凭证。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相关内容。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公证需要材料如下: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缺一不可);(死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如果没有复印件,需先至公证处领取一张介绍信,至所在区卫生防疫站开具死亡证明,也可以由死亡时的医院开具;户口本上如果没有死者的户籍注销记录,需提供户籍地警署户籍注销证明,有则不用开具注销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单位证明、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注:申请人应先至公证处领取专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单位人事或人事档案部门开具)

5、死者的婚姻证明;(注:指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离婚判决书及生效证明、离婚调解书)、户口本上婚姻状况记载;结婚年代久远或结婚证遗失的,可以不提供结婚证;死者死亡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需提供由户籍地民政局开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银行存款证明、股票对帐单等;(请注意不要遗漏,否则需要重新办理;遗产税尚无法律规定,继承权公证办理完毕后,至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时,会另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等,请向该房地交易中心咨询)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申请办理继承公证

二、《遗嘱公证细则》的规定

《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三、继承财产的顺序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公证需要哪些材料的内容。享有继承权的子女若要对继承父母遗产进行公证,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准备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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