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继承不是必须公证的,遗嘱只要内容和形式要件合法,即可使用,并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我国继承法列明的不同的遗嘱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只要内容和形式要件合法,即可使用,并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机关是我国专门办理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司法行政机关。因此,公证遗嘱是方式严格、内容真实、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找法网提醒您,也可以由公证人员代为记录遗嘱,并由其整理成书面遗嘱后向遗嘱人宣读,在遗嘱人确认无误后,有记录的公证员二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地点和年月日。
1.永久性的;遗嘱公证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2.遗嘱公证,是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如下好处:
(1)遗嘱的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所立遗嘱有效。
(2)遗嘱内容不易被篡改和伪造。
(3)有利于保证遗嘱效力的实现,保护遗嘱人和遗嘱受益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遗嘱引起的继承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