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手续如下:
1.代位继承人与其他继承人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参与继承;
2.不在同一地区,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公证的户籍证明参与继承;
3.代位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可由监护人行使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代为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找法网提醒您,代位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可以代位继承的条件如下: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6.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继承。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