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

2021-04-25 16: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产继承权是我过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是继承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

  一、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

  "公证收费标准,各省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咨询你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也可以到所在省的司法局官网搜索。一般的,放弃继承公证,最低200元,有明确财产数额的,按1-2%收取公证费。

  二、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可以撤销吗

  公证不能撤销,必须再次办理公证,上一份公证书才无效。《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一条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项公证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但能证明自己不知道的除外。提出复查的期限自公证书出具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复查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载明申请人认为公证书存在的错误及其理由,提出撤销或者更正公证书的具体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继承权的丧失和放弃继承权有什么区别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

  1、放弃继承权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

  2、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而丧失继承权则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

  3、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而丧失继承权是依法剥夺继承人的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必须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外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放弃继承权的声明可以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收回,但需经人民法院依据其提出的理由作出决定;而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公证处放弃继承手续的相关内容,小编提醒,公证收费标准,各省有所不同,具体标准请咨询你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律师在线平台咨询,大家的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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