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不需要公证。代书遗嘱只要内容和形式要件合法,即可使用,并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如下:
代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我国列明的不同的遗嘱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只要内容和形式要件合法,即可使用,并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去公证处公证,公证人员会帮助我们审查遗嘱的合法性,以及行文表述上的一些务实的、明确的解释,保证内容的合法、可行。找法网提醒您,公证过的遗嘱,继承人通常也很难反对说遗嘱人或者代书人违反某些法律规定,不具备代书人或见证人法律条件等理由,来推翻公证遗嘱的效力,这个时候,公证遗嘱,起到了一道保险的作用。
遗嘱效力的顺序包括以下内容: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这几种,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有效期是永久的。一般来说,只要该遗嘱生效之后就可以一直是有效,因为遗嘱生效是在遗嘱人死亡之后,如果不具有导致其失效的要件,其一般就不得在撤销或者变更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