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房屋遗产继承书怎么写

2021-04-29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遗产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房屋遗产继承书是被继承人以书面形式对自己的遗产作出处分的意思表示,继承人应当遵循房屋遗产继承书的内容。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房屋遗产继承书怎么写的相关内容。
房屋遗产继承书怎么写

一、房屋遗产继承书怎么写

房屋遗产继承书应当包括以下的内容:

1、本人身份的说明;(身份证号码、住所、近亲属情况)

2、本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住所、指定遗嘱执行人与本人的关系,如有任何利害关系应注明不影响其执行人效力,指定后备执行人,确认的签名包括各种签名字体的示范)

3、本人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法律依据,身体状况、精神状况、行为能力,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内容要真实、合法,所处分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额,遗嘱人所提供的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形成时间、地点和过程,是自书还是代书,是否本人的真实意愿,有无修改、补充,对遗产的处分是否附有条件;代书人的情况,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上的签名、盖章或者手印是否其本人所为)

4、本人财产的说明;(基准日,项目-房产、存款、股票、汽车、现金、、投资、所内、债权等,相关合同、产权证及凭证,以前是否曾以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等方式进行过处分,有无已设立担保、已被查封、扣押等限制所有权的情况)

5、本人保险的说明;(收益人基本情况,监护人,遗嘱执行人、相关合同单证理赔方法)

6、本人相关事务的执行;(债权债务、财产分配、个人用品:汽车、电脑、书籍、信函、照片、给相关人员的信函呈送)

7、以前订立遗嘱的情况,数份遗嘱,而内容有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有效的声明

8、签名及日期遗嘱人的遗嘱是属于遗嘱人自己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相关的分配,所以不需要强制性到当地的公证部门进行公证。但是如果遗嘱进行公证之后会产生最大的法律效力,其他如果产生的遗嘱是没有公证的遗嘱更有权利的。但是如果只有一份遗嘱,但是没有公证也是可以产生法律效力的。

二、房屋遗产继承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农村房屋遗嘱继承流程

1、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房屋遗产继承书怎么写的内容,房屋遗产继承书是表达被继承人意思表示的书面形式,被继承人可以参照房屋遗产继承书的基本内容做出具体调整,希望对您的疑惑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的,欢迎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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