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此,在国家赔偿法里已经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赔偿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三十二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同时第三十三条还规定了如果国家行为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人身权损害的同时,还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国家赔偿精神抚慰金没有特定的金额,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衡量标准:在实施国家赔偿通过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标准:
1、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
2、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
3、侵权的手段、方式等具体情节;罪名、刑罚的轻重;
4、纠错的环节及过程;
5、赔偿请求人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平均生活水平;
6、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7、其他应当考虑的因素。
综上所述,我国已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到国家赔偿的范围里,其目的在于抚慰受害人的精神损失与心灵的创伤,体现了法律的温情的一面。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国家赔偿有没有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