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生孩子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2021-08-24 11: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随着医疗事故不断频繁,当孕妇在医院进行妊娠时遭受到医疗事故时,可以要求该医疗机构承担医疗事故赔偿,不仅如此,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生孩子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的相关内容。
生孩子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一、生孩子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当我们遭受到医疗事故时,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承担赔偿责任。不仅如此,如果是医护人员故意造成的医疗损害,还应由检察院以故意伤害提起公诉,并由受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二、医疗事故的赔偿数额的标准怎么确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1、医疗事故等级;

2、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3、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由此可见,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的对医疗事故受害人的保护多达十一项,受害人及其家属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向医院主张赔偿。

综上所述可知,生孩子时出现医疗事故的,可以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并依据法律规定赔偿其他附带损失的费用,若因此遭受精神损失的,可以要求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生孩子出现医疗事故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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