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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第三人的追偿权的规定

2021-01-21 17: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生产者和销售者履行着自己的生产责任和销售责任,在生产者将产品交由销售者之前需要对产品承担责任,销售者需要对售后的产品承担责任,,但是有些责任最后并不由自己承担,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地介绍民法典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第三人的追偿权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第三人的追偿权的规定

  一、民法典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第三人的追偿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生产者延伸责任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生产者延伸责任,包括以下几个与众不同的特点:

  1、它是一项产品政策,而不是废品政策。

  2、其优先处理事项是对终端污染控制的预防。

  3、它的目标是降低在产品寿命周期内、产品本身和产品体系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而并不是注重点污染源,如生产场所。

  4、它力求通过鼓励在产品设计阶段进行设计更改,从产地源头预防出现环境问题,而没有强制规定该做些什么工作。

  5、它推行的是“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并力求将废品管理成本融入产品价格中。

  三、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必要性有哪些

  从长远来看,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目标是通过更有效的资源利用和降低消费,来指导向更具可持续性的生产-消费体系的转变。企业可以通过使用无毒材料和工艺、封闭的材料周期、以及开发更耐久、可再使用和可回收产品来实现这个目标。这些目标大部分都可以在产品设计阶段实现。产品设计阶段是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确定资源利用和污染排放性质和数量最为关键的步骤。生产者延伸责任的目标是带来更好更清洁的产品设计,而不是简单地建立某个回收体系。

  通过更好的产品设计来延长产品的使用寿命就是防止环境污染的一种方式。减半原材料使用和能量消耗,双倍延长产品的使用率(或产品使用寿命),并减半消费后废品的数量,同时不会造成财富或利益的减少。这样,能够降低采掘工业的开矿废料和环境破坏、能够降低50%生产制造、销售、回收和废物处置过程所产生的废品。以现有的科学技术,可以大部分实现这些目标,而同时,消费者所承担的价格保持不变或甚至更低。

  更直接的是,生产者延伸责任被用作是一种方式,将难处理的废物(如报废电子产品)的管理成本从公共部门(通常是地方政府)转回至那些从产品销售中获取利润的私营部门。生产者延伸责任主要涉及的是生产者在产品使用寿命终结后,直接或通过第三方回收报废产品时所承担的责任。因此,生产者延伸责任的另一个名称是“产品回收”。

  生产者延伸责任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日益扩大的废物回收行业,只能造成为了适应日益庞大的市场而持续进行资源密集型和有害的生产。时间将能够证明,相对于这样的回收行业,所采取的生产者延伸责任法则能够推动资源的减少使用、延伸使用和再利用,从而降低资源消耗。

  综上所述,如果产品给他人造成损害最后的责任人其实并不在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可以由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后向第三人追偿。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民法典关于生产者、销售者的第三人的追偿权的规定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理解或者遇到什么问题,可以咨询找法网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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