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对方全责我方不需要报保险,由对方的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分别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一)如果双方均考虑到损失不大,到保险公司索赔太麻烦,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可以协商赔偿数额。双方一致同意后,交付赔偿费,在交通事故记录文书上予以注明即可。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二)如果双方均参加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又不愿意放弃保险公司的赔偿,应当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告出险,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负全部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100%;负主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60%至80%;负同等责任者,各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50%;负次要责任者,承担符合规定损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责任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参照上述原则确定。具体负责情况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走不走保险,主要看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如果是对方全责则我方不需要走保险,如果是我方全责,则可以由保险代为承担。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交通事故全责是不是一定要走保险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