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但很多时候规定了其中的医疗费是不得重复赔偿的。
2、在上下班途中,因发生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工伤的,在赔偿的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
3、从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的性质看,两者请求权基础不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也不同。
4、获得工伤赔偿是基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赔偿责任人为工伤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
5、而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基于受害者与第三人之间存在侵权法律关系,受《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调整,两者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因此,工伤人员完全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同时,又依道路事故处理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鉴此,当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两者发生竞合时,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两者实行择一赔偿原则或者是差额互补原则时,工伤职工完全可以获得双重赔偿,这将有利于使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工伤的赔偿和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在经过各种费用的综合下,最后所得到的就是受害人因得到的赔偿。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下班出了交通事故能获赔偿吗的情况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