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什么时候适用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2021-03-15 1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产品责任法中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对于产品来说是存在着缺陷的,应当进行一定的惩罚性赔偿才可以,要说这种赔偿的话,跟我们所规定的违约金的性质是存在着一点的差异,因为违约金主要是一种补偿,只需要将对方的财产损失补偿填满就可以了。那么什么时候适用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呢?我们一起跟着找法网小编去一看究竟吧。
什么时候适用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一、什么时候适用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

在侵权领域只要符合前述构成要件,就可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在合同领域,原则上也可以适用,但要作出一定的限制。限于以下范围适用:

第一,故意违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二,因重大过失而违约。

第三,在某些特殊合同关系中,不论过错与否,一律适用惩罚性赔偿,美国一些法院,己将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具有特殊关系”的违约案件,如银行和储户,雇主和雇工、律师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理由是合同一方拥有较强的交易势力,另一方无法与之抗衡。

第四,在有些情况下,即当违约方有机会容易逃脱责任时,也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二、销售者可以向谁行使追偿权追偿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追偿,是指销售者销出的产品发生质量责任,并由此而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但产品的质量责任不是由销售者的原因造成的,出现这种质量损害,消费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提出赔偿要求,销售者依《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了消费者的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供货人进行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依照前款的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三、产品造成他人损害生产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什么时候适用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一旦产品发生了缺陷,就很有可能对人们造成危害,因此对于这些存在着产品质量问题的相关人员必须进行惩罚性的赔偿,不能够仅仅以弥补损失为限,还要进行额外的钱财惩罚,这是跟一般性的填满损失补偿性的赔偿措施不一样的,这样相关员工才会记住这个教训。如有问题,欢迎前往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