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2021-03-31 17:1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出于好意的邀请他人乘坐自己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于这样的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会对其进行责任的划分,其中会涉及到相关的赔偿责任,那么对于赔偿金额以及数量来说,具体是怎样进行划分责任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一、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

  1、在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者作为一般受害人应当得到适当的赔偿。这种赔偿的性质应当是补偿,应由法院斟酌具体情形,确定适当的补偿数额,但一般不少于对一般受害人赔偿数额的二分之一。

  2、对于提供一定的燃料、燃料费或者交通费、过路费、过桥费等费用,数额低于客运合同所应当承担的费用的,可以参照客运合同损害赔偿的标准,以适当低于该标准、高于单纯的好意同乘的补偿标准确定赔偿责任。

  3、如果事故是由于好意同乘者的故意造成,应当免除驾驶员与车主的赔偿责任;如果好意同乘者的过失为重大过失或者一般过失,且与驾驶员的过失具有共同原因力的,应当按照过失相抵的原则处理,按照过错和原因力的比例,分担损失。对此要说明的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实行的是过错推定原则,而非无过错责任原则。

  4、对于支付费用的同乘者,虽然机动车行使目的并非为同乘者个人,但是应当按照客运合同的规则处理,造成损害,驾驶员和车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三、交通事故哪些情况下承担全部责任

  1、追尾撞到前车的,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变更车道的车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左转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好意同乘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划分责任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来说,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多会是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是按照比例以及过错的比例进行划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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