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2022-09-23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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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其他合理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一、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断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适用可以中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人身损害赔偿款可否被强制执行

  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工作和学习所必须的费用;自然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基于抚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找法网提醒您,基于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法院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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