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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2021-05-07 16:4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人身受损是难以恢复原状的,不仅让被侵权人的身体遭受痛苦,而且也会使受害人的精神备受折磨,但对于人身的损害不能只凭借主观的感受,需要介入专业的伤势鉴定机构才能评价被侵害人的利益损失,这也进一步加强了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化和规范化。那么,伤残等级如何鉴定?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一、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伤残等级是指一个人的伤残程度,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的。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一级最重。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以下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近期的x光片。由被鉴定人亲自到当地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可以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在诉讼中使用。

二、伤残等级划分标准

一般而言,伤残等级可以分为一到十级,其中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十级伤残是最轻微的,具体标准如下:

1、一级伤残

(1)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 意识消失;

(3)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二级伤残

(1)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 不能工作;

(4)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三级伤残

(1)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 明显职业受限;

(4) 社会交往困难。

4、四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 职业种类受限;

(4)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五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 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

(1)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2) 各种活动降低;

(3) 不能胜任原工作;

(4) 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 社会交往降低。

8、八级伤残

(1)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远距离流动受限;

(3) 断续工作;

(4) 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10、十级伤残

(1)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三、因受侵害导致的伤残的赔偿范围

对于因受他人侵害造成伤残的,侵害人应当就医疗费用、生活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包括残疾器具辅助费以及残疾赔偿金等方面进行赔偿。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伤残等级如何鉴定?”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伤残等级的鉴定需要被鉴定人亲自携带相关的身份和鉴定资料到当地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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