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格权利包括哪些

2021-05-20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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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人格权以主体的固有利益为内容,维护和追求人格平等、人身自由、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固有且专属的权利。将人格权在《民法典》中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的一大特色,也是我们对时代需求的一种回应。那么,人格权利包括哪些?以下就请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人格权利包括哪些

一、人格权利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的规定,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并未将个人信息上升到具体人格权的高度加以保护,而是将其作为一种受保护的人格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另外《民法典》未单独规定信用权为具体人格权,而是对信用用名誉权加以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的规定,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二、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1、权利客体不同: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一切自然人或组织普遍享有;身份权的客体是身份利益,不同的身份权所指向的身份利益具有明显差别。

2、权利取得不同:人格权因自然人的出生或组织的成立而自然地取得;身份权既可以基于身份事实也可以基于身份行为。

3、权利的存续期间不同:人格权以权利人的生存为基础,没有期限限制;身份权既可以是无期限限制的也可以随身份关系的存续而终止,例如配偶身份关系可以基于离婚而解除。

三、死者是否有人格权

死者没有人格权。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人死亡后便丧失民事主体资格。但《民法典》对死者的人格利益给予特殊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四条的规定,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对人格权利包括哪些?”这个问题的简单解答。《民法典》人格权编不仅规定了诸多具体人格权,而且还规定了框架性的一般人格权,使整个人格权编体系具有很高的开放性。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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