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

2021-06-30 14:3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人的自由更多体现在网络平台上,当所谓的“网络名嘴”触犯了法律底线,捏造事实对您进行人身攻击的话。假如网络上有些人的言语侵犯了您的名誉权。那么该怎么办呢?以下内容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分析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

一、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等受到侵害的,其配偶、子女、父母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死者没有配偶、子女且父母已经死亡的,其他近亲属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有主观过错。行为人有过错是构成侵犯名誉权的主观要件,包括故意和过失。假如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的,其推断为具有损害他人名誉的主观故意。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却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最终导致他人名誉受损的。

2、有损害事实的结果。行为人因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于他人,在社会评价地位下降,或者是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侵权人要具备在有主观过错的基础上,实施行为且造成了损害事实的发生。

3、行为人的行为性质属于违法行为,是不合法的。具有违法性。行为人在违背自己的法定义务时,积极的造就损害事实的发生。降低他人在社会上的名誉,导致他人在社会的评价降低。比如有诽谤等。

4、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行为存在着因果关系。当行为人的行为直接或者间接的造成了他人名誉受损,并且存在着损害事实的结果。一般说来,侵权人的行为是违法的,且有过错,即便是间接损失,也应确定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网络名誉侵权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网络言语自由往往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网络发言更是要言辞。以上内容是找法网小编对去世的人还有人格权吗的解释。如您有什么其他问题或者想要提起诉讼的。欢迎随时咨询律师,他们会给您更专业、更详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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