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名称权的界定

2021-01-08 15: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名词权是与自然人姓名权相对应的,是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所拥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转让自己名词等方面的权利,并且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名称权的界定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名称权的界定

  一、名称权的界定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二、名称权的法律特征

  (1)从主体看,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可以享有名称权。个体工商户的字号类似于从事个体工商业活动的公民所使用的别名或代号,而个人合伙的字号则类似于从事共同经营的两个以上的公民所共同使用的一个别名。

  (2)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可以依法转让。这是它与公民姓名权的显著区别,也是人身权不可转让原则的一个例外。

  (3)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名称,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批准后方可取得名称权。

  三、侵犯名称权的行为

  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以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盗用他人企业名称两种较为典型。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冒充他人企业名称,而为自己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冒名顶替;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以他人企业名称进行营利活动,给权利人带来不利益的行为。其次,行为人故意将自己的企业名称与他人的企业名称相混同,给企业名称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行为也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侵权行为。

  2、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经部分或整体转让后,受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而未使用的行为同样是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

  第四,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按照《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企业名称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因此,企业名称转让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的权利。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名称权的界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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