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申请改姓名需要多长时间

2021-08-06 11:4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小可爱,父母所给予孩子的也永远都是最好的,所以自己家小可爱的任何细节都会把控到位,父母在给宝宝起名字的时候,往往会纠结很很久,但还是有失手的时候,过段时间就想给宝宝改名字了,那么,申请改姓名需要多长时间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申请改姓名需要多长时间

  一、申请改姓名需要多长时间

  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手写一份更名申请书,得到街道办事处或就业单位的证明。

  3、带上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写更名申请表,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超过16周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5、在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打印更改姓名后的新户口本。

  二、离婚后女方改小孩姓氏需要什么手续

  1、未满18周岁的人申请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同意变更姓名证明)。

  2、对于夫妻离婚后需要变更其未成年子女姓名的,须由双方共同协商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户口、身份证、孩子的户籍、离婚证到公安机关办理。如未成年子女原父母一方查不到下落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出具保证书或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对方失踪。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姓名而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3、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应区别以下不同情形,准予当事人及监护人凭相关证明办理姓名变更手续:

  (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16周岁以下10周岁以上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18周岁以上的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持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村居)相关证明,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原冠夫姓的妇女申请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以及僧、道、尼由法名改为俗名的,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

  三、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申请改姓名需要多长时间的相关法律内容,综上,一般会需要三个月左右,详细的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上找法网在线律师平台进行咨询,大家的法律问题会有律师进行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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