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名誉权侵权损失如何确定

2021-08-10 11:4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名誉,虽然是看不到摸不着的,但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一般来说,名誉越高,受到的尊重越高。那么名誉权侵权损失如何确定?为了解答这方面的相关问题,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来一一为您解答,希望能解答您心中所惑,对您有所帮助。
名誉权侵权损失如何确定

  一、名誉权侵权损失如何确定

  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二是精神损害。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标准如下: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规定: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二、起诉名誉侵权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侵犯名誉权纠纷案件立案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1、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2、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3、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4、证明被告侵权事实存在的材料,如被告侮辱或诽谤原告的语言、文章、大小字报或公开信件等;证明侵权事实造成的损害后果,如单位处分等。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材料。

  三、名誉侵权的形式

  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等。

  侮辱:是指用语言(包括书面和口头)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毁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用大字报、小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肮脏的语言等形式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的心灵蒙受耻辱等。

  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如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他人作风不好,并四处张扬、损坏他人名誉,使他人精神受到很大痛苦。

  侮辱、诽谤是常见的名誉侵权行为,明令禁止用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名誉。对法人名誉的侵害,主要表现在散布有损法人名誉的虚假消息,如虚构某种事实,诬说某工厂的产品质量如何低劣,以图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搞垮对方等等,这些都是侵害法人名誉权的侵权行为。

  名誉权侵权损失如何确定的内容如上述找法网小编呈现的正文所示。综上所述,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受害人遭受财产的损害,此种情形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相应的赔偿规定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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