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么样才算名誉损失呢

2021-08-11 23:1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们大部分应该都知道,在我们国家,我们每个人的名誉权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且在社会交往中每个人都非常在乎自己的名誉,那么有些朋友就会想知道,怎么样才算名誉损失呢?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疑问,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欢迎大家阅读。
怎么样才算名誉损失呢

一、怎么样才算名誉损失呢

认定名誉权受到损害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这样一种行为是否存在着违法性,还有就是造成的损害结果,比如说,如果让受害者感到一种非常不公平的,对于社会的压力和心理方面的负担的话,那么就说明存在着损害后果。侵权人的行为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了较严重的损害,使受害人感觉到一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或心理负担,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创伤。必须强调的是,这种不公正的社会压力、心理负担或精神上受到的折磨必须是客观实在的东西,而不是受害人主观上的一种感受。也就是说,某人的名誉仅仅指公众对其的社会评价,而不是该人对其内在价值的自我评价。因此,行为人的某些行为如果没有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则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我国法律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二、侵犯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主观有过错是指行为人对于他人名誉权受侵害的事实主观上存在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以媒体新闻报道侵害他人名誉权案件为例,如果加害人的主观心态为故意,我们可以轻易认定,但如果仅仅表现为对所报道的事实调查或审查不严导致报道失实,其主观心态应如何认定?笔者认为,新闻媒体作为我国的社会监督主体,应当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自由报道权,而不应过分要求新闻媒体报道准确无误。因为基于我国国情,舆论监督在社会生活中一直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方面。因此,我们应当鼓励并支持新闻媒体继续有效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2、行为人行为违法。

对于该构成要件中的“法”,最高人民法院未作明确解释,但是,笔者认为,按照惯例,此处的“法”应作限制解释,仅包括法律和行政法规。对于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虽然可以约束行为人,但是违反这些规定,受害人并不得据此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此种情况下,唯一可以救济的途径是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诉控告,要求主管机关对行为人做出处理。

3、存在损害后果。

由于名誉权本身具有特殊性,因而名誉权的损害后果与一般侵权后果的表现有所不同,前者较为隐蔽,且举证比较困难。如公民因加害人行为导致社会和他人对其品德评价降低;法人因加害人行为导致商誉下降、磋商中的合同被终止等。我国还没有明文规定名誉权损害后果的具体表现形式,而涉诉的名誉权案件也一直由法官自由裁量,对于是否存在损害后果及后果严重性,没有法定和统一的衡量尺度,这也是完善名誉权保护制度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三、名誉损失费怎么算

名誉损失费赔偿需根据影响实际情况决定,没有具体规定。关于赔偿的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怎么样才算名誉损失呢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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