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出生医学证明能改姓吗

2021-09-16 10:5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对户籍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这也是为了避免后续纠纷的产生,因此要变更户籍上的年龄、姓名或地址都需要进过法定程序。那么出生医学证明能改姓吗?什么是姓名权?改姓的手续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出生医学证明能改姓吗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出生医学证明能改姓吗

一、出生医学证明能改姓吗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要更正户口本“年龄”的,必须交验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来佐证;而《出生医学证明》的记载,一经确定,原则上来说,就是不能更改的,在两者的“出生年月”一致的前提下,不能办理该项。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二、什么是姓名权

第一,《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这也是我国法律对于公民姓名权内容的明确界定,所有人不得违反。

第二,姓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姓名权包括公民的姓氏和名字以及法人和非法人团体的名称,狭义的姓名仅指公民的姓氏和名字,而司法意义上的姓名取其狭义,是指公民固定使用的、使公民个人同第三人区别开来的特定标志。

第三,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姓名权保护的客体是权利人的姓名,姓名并不局限于公民在户籍机关正式登记的本名,也包括艺名、笔名、别号等等。

第四,姓名权具有专属性,与权利人不可分离,而姓名权自出生起名开始,至公民死亡为止,公民死后其姓名权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不再享有民事权利,但其家属可以基于某些侵权行为主张权利。

三、改姓的手续有哪些

1、18周岁(不含18周岁)以下公民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手续:

(1)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

(2)社区居(村)委会证明;

(3)学籍档案及学校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

(5)父母离婚涉及子女姓名变更附法院判决书或父母双方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或公证书);

2、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其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

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自主决定本人的姓名变更。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10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未成年人要在其申请书上写明“同意更名”的意见并签属原姓名;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提出书面申请。

3、18周岁(含18周岁)以上公民提出申请需提供如下手续: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工作单位或居委会证明。在校生由学校出具证明以及学籍档案复印件(经办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户口姓名与工作单位人事档案不符的,需提供单位证明和人事档案复印件(需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无职业人员由社区居民委或(村)委会出具证明;

(3)市局人口卡查卡复印件或居民身份证原件;

(4)父母离婚涉及子女姓名变更附法院判决书;

(5)户口簿复印件。

从上可知,出生医学证明的年龄一般不能更改,但是其姓名是可以更改的,不过要履行法定的变更手续。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出生医学证明能改姓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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