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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2022-01-21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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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相信很多人都不了解人格权和名誉权是什么意思,更别说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了。那么,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的区别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的区别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一、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的区别

  人格权和名誉权的区别是概念不一样,而且名誉权是属于人格权的一种。

  人格权是指为民事主体所固有而由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人格权是一种非财产权,因而与财产权相区别。人格权是一种支配权,因而具有排他的效力。人格权是一种绝对权,因而任何他人都不得妨碍其行使。最后,人格权还是一种专属权,即他人不得代位行使。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二、名誉权包括哪几种

  (一)公民名誉权

  名誉权可分为公民的名誉权和法人的名誉权,公民的名誉权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真人真事进行报道、评论、传播时都不得与事实不符,而影响公民原有的社会评价。

  2、任何人都不得以侮辱、诽谤的方法,损害他人的名誉。

  3、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陷害他人及败坏他人名誉。

  (二)法人名誉权

  法人的名誉权内容与公民的名誉权相比,由于其不具有如公民一般的情感,所以其内容有所狭窄,主要包括:

  1、任何新闻报道、书刊杂志在对法人进行报道评论时,必须真实,与事实相符.

  2、任何人不得捏造事实,散布与法人真实状况不符的消息,败坏其名誉。



  三、一般人格权与具体人格权的主要内容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人格权又包括具体人格权和一般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信用权。

  (一)生命权

  生命权是指人身不受伤害和杀害的权利或得到保护以免遭伤害和杀害的权利,取得维持生命和最低限度的健康保护的物质必须的权利。也是人权最基本的权利。

  (二)身体权

  身体权是指自然人对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而依法享有的权利。身体权有其独特的保护范围,对身体权的侵害行为,不以对身体的侵害造成生命、健康的损害为必要。

  (三)健康权

  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正常的生理和心理的技能状态和社会适应能力的权利。

  (四)姓名权

  姓名权是指公民决定其姓名、使用其姓名和变更其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以姓名利益为内容的权利。主要包括姓名的命名、使用、变更并排除他人的妨碍和侵害。

  (五)名称权

  名称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参与民事活动时,为区别于其他组织而为自己确立的一个特定标志。法人的名称应能反映其营业性质、业务活动及隶属关系。

  (六)肖像权

  肖像是指公民身体的外部表现,并通过传统美术和现代科学将人身体的外部表现在客观上再现,如通过雕塑、摄影、画像等。肖像反映的是肖像者的真实形象和个性特征,所以肖像与特定人的人格不可分离。所以肖像权是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利益并排斥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是以公民的形象、特征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

  (七)名誉权

  名誉是指社会或他人对特定公民、法人的品德、才干、信誉、商誉、资历、功绩等方面的评价和总和。名誉权就是公民、法人依法享有的,有关自己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一种人身权利。

  (八)隐私权

  隐私权又称个人生活秘密权,是指自然人不愿公开或让他人知悉个人秘密的权利。

  (九)信用权

  民事主体所具有的经济能力在社会上所获得的相应信赖与评价所享有的保有和维护的人格权。作为民事主体的自然人和法人,都依法享有信用权,其他任何人不得非法侵犯,征信机构也不能侵害这种权利。

  一般人格权:人格独立权、人格自由权、人格尊严权。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一般人格权与名誉权的区别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人格权和名誉权有几种不同之处,大家可以根据上文来了解。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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