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名称权转让的后果是什么

2021-03-10 15: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今天找法网小编要说的是名称权转让的后果是什么?在法律的规定上,名称权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可想而知,人格权除了身体权和健康权等等以外,还有一项名称权,大概内容有什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名称权转让的后果是什么

名称权转让的后果是什么

1、名称使用权部分转让。双方当事人依名称使用达成协议,准许名称权受让人部分使用该名称,即成立名称使用权部分让与行为,对双方当事人发生法律拘束力。

2、名称权让与。名称权让与是名称权人将其享有的权利全部让与受让人,其效力是受让人成为该名称权的主体,出让人丧失名称权。名称权让与,有绝对转让和相对转让两种学说,绝对转让主义更符合名换权让与的本质,有利于维护商业秩序和民事流秩序,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名换权让与后,出让人丧失该名称权,在该名称登记的地区,出让人不得再使用该名称,也不得再重新登记该名称,使用者为侵权行为。

名称使用部分转让行为的性质为名称使用合同,首先,该种行为的性质是合同。其次,该种行为的内容是使用名称,而非借贷。名称使用,可以有偿使用,亦可无偿使用,依当事人约定。再次,能够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均依合同约定行事,发生纠纷,亦可依约定和合同法的原则处理。名称使用合同的主体只能是名称权人和名称使用人,其他人不能成立该合同的主体。

名称权受让人承受名称权后,得继续使用该名称,并成为名称权人。

3、名称权继承。名称权虽然不是无体财产权,但却具有某些无体财产权的性质。同时,对于非公有制的企业法人,以及特殊的自然人组合的实体,是以自然人及其团体为其特征,当营业实体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财产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

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的方式有哪些

1、侵害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干涉他人决定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命何名或者不命何名;二是干涉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正式姓名;三是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改变或不改变自己的姓名。例如干涉养子女决定和使用其姓名,干涉被监护人决定和使用其姓名等。

(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盗用他人姓名,行为人通常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行为的结果则直接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

(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在冒充他人姓名的情况下,侵权人常常利用他人对知名人士的尊敬、羡慕、信任,使用某知名人士的姓名进行各种活动。

2、行为人的过错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

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即可主张权利。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与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并无实质差别,但是由于侵害姓名权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合而为一,受害人只要证明其姓名权受到侵害即可,无须证明损害后果的存在。

三、什么时候可以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1、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2、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3、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名称权转让的后果是什么?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不得侵犯名称权,侵犯了名称权会面对承担停止、赔礼道歉和消除影响等等的民事责任,如果侵权人因为侵权而造成了相应的损失情况下,是要让侵权人赔偿相应的损失的。所以学习好法律知识是很重要的,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就前往找法网咨询相关知识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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