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自然人变更姓名需要登记吗

2021-03-10 16:0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每一个遵纪守法,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公民都是自然人,那么自然人变更姓名需要登记吗?我们经常看到户口上面会有一个写着曾用名的位置,很显然,自然人变更姓名是需要登记的,这是为什么呢?我们一起跟随着找法网小编去看看吧。
自然人变更姓名需要登记吗

自然人变更姓名需要登记吗

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什么时候可以选取父姓和母姓之外的姓氏

公民原则上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侵害他人的姓名权的方式有哪些

1、侵害行为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干涉他人姓名就是针对他人姓名实施某种积极行为,阻挠他人行使自己的姓名权。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干涉他人决定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命何名或者不命何名;

二是干涉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使用或不使用正式姓名;

三是干涉他人改变自己的姓名,强迫他人改变或不改变自己的姓名。例如干涉养子女决定和使用其姓名,干涉被监护人决定和使用其姓名等。

(2)盗用他人姓名。未经权利主体的同意或授权,擅自以权利主体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从事不利于权利主体、不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即是盗用他人姓名的行为。盗用他人姓名,行为人通常出于某种不正当目的,行为的结果则直接损害他人或社会利益。

(3)假冒姓名。假冒他人姓名是冒名顶替、冒充他人姓名进行活动,如使用他人的姓名填写旅店的登记表格,以他人的姓名进行社交活动。在冒充他人姓名的情况下,侵权人常常利用他人对知名人士的尊敬、羡慕、信任,使用某知名人士的姓名进行各种活动。

2、行为人的过错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3、损害后果

4、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从上文我们可知,自然人变更姓名需要登记吗?答案是需要登记的,但有相应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就需要父母或者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变更登记,如满了十八周岁,可以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变更登记。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可以前往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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