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自己的名称吗

2021-03-15 10:0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企业依法享有名称权,我们可以通过企业的名称权认识这个企业,有些企业拥有优质的服务或产品时,人们会理所当然的将其名称视为优质的象征,因此,名称权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的。那么,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自己的名称吗?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自己的名称吗

  一、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自己的名称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的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二、名称权包含哪些权利

  (一)名称决定权

  名称决定权是名称权最基本的内容。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但在我国对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法律要求其必须设定名称,而且此名称必须进行登记。而对于其他组织,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等,则依其意愿,可以设定名称,也可以不设定名称。

  (二)名称使用权

  名称一经登记后,即受到法律的保护,并具有了独占使用的效力。现行法律规定,在登记的地区内,其他组织就不得再以相同的名称进行登记。在同一地区内,数个组织曾使用相同的名称的,只要其中一方将名称登记后,其他各方不得再使用原来的名称,否则就是侵权。当然,名称使用的范围,仅以登记核准的范围为限。同时其独占使用权,也限于在同一行业,不排除不同行业的使用。但显然此种做法已不适合全国一个大市场的要求,目前已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方面法律的限制。

  (三)名称变更权

  名称在使用的过程中,其所有人当然可以依法予以变更,但变更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变更的范围,依名称权人的意愿,既可以是部分变更,也可以是全部变更。但对经过登记的名称,变更后的名称即须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否则,未经登记不生法律效力。

  (四)名称转让权

  名称转让权是名称权中最具特色的内容。我国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都有权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名称的转让既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而且,既然名称权可以转让,自然名称权就可以继承。尤其对于非公有制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的特殊组织形式,当参与经营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财产应当由其继承人继承,自然会发生名称权的继承问题了。

  三、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哪些

  1、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2、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3、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

  一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二是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

  4、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按照《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企业名称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因此,企业名称转让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可以许可他人行使自己的名称吗的法律知识。根据法律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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