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

2022-01-28 07: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相信有很多网友知道我们公民都享有生命权、姓名权、健康权等等的人格权,所以现在法律规定越来越完善时,人们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不断地在增强,那么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呢?感兴趣的网友可以跟随着找法网小编的脚步一起往下看看吧。
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

一、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九条 本编调整因人格权的享有和保护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二、人格权受到侵害怎么办

根据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 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三、被别人侮辱了人格定什么罪

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属于侮辱罪。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民法典》中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的内容就是与具体人格权有哪些种类相关的内容,具体人格权包括很多种,其中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他们是一个很专业的团队,可以为你们解答所有法律的困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