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人格权包括自由权么

2022-01-29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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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对于我国公民人格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同时,在一般情况下面,人格权也不包括人身自由权,可以根据实际规定来进行了解它所包括的一些相关内容,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人格权包括自由权么问题的解答,带着问题我们一起往下看。
人格权包括自由权么

  一、人格权包括自由权么

  (一)人格权不包括人身自由权,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的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二)人身自由内容包括: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3、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即住宅安全权,指公民居住、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4、通信自由:指公民通过书信、电话、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二、 人格权侵权赔偿有哪些

  (一)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以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

  在各种责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均不能以实际造成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损害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财产、人身或其他权利遭到侵害、面临危险或受到妨碍,即可要求行为人承担此几项责任;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这几种责任的承担只以财产受到侵害为前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这几种责任的承担通常仅以人身权或知识产权受到侵害为前提。而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既可以以他人财产受到损害为前提,也可以以他人的人身受到损害为前提。

  (二)损害赔偿以给付金钱或实物财产为内容

  在其他责任形式中,侵权行为人不存在向受害人给付金钱的问题;即使以实物财产赔付,该财产也应属于侵权行为人所有。而在返还财产的责任形式中,侵权人向受害人返还的财产本来就属于受害人所有或管理。

  (三)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受各种因素的制约

  其他形式的责任,在实际承担时较为简单,易于操作。而损害赔偿责任在实际承担时却较为复杂,通常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比如,要考虑到赔偿的范围、赔偿数额的计算、侵权人和受害人的经济状况,在故意侵权中,还要考虑到惩罚性赔偿,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等。

  三、一般人格权的主要特征

  (一)概念内涵的抽象性。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是抽象与具体的哲学范畴在人格权领域的运用。具体人格权借助已知的人格要素,采取类型化的方法解析人格权的内涵;而一般人格权以抽象演绎的方式,概括人格权的价值内核。

  (二)权利内容的广泛性。借由抽象的概念内涵,一般人格权体现出较强的涵盖能力:其既可以包含已经被法律明确肯定的人格权内容,还可以吸收法定人格权以外的其他人格利益。

  (三)权利地位的基础性。一方面,作为一种对人格权内涵的高度概括和抽象,一般人格权能更全面、更贴切地体现人格权的基本内含和价值;另一方面,作为对人格权价值内核的集中反映,一般人格权还在一定程度上扮演着的具体人格权的价值基础和源泉的角色,为后者的合理性论证提供理论和规范上的支持。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人格权包括自由权么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国在处理人格权过程当中,可以根据自身合法权益以及一些相关内容来综合进行考虑,但是也要了解一些承担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网站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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