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

2022-05-12 15:2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一般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有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比如姓名权、名誉权等权利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

  一、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

  (一)侵害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014条的规定,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一般由作为的方式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最常见的行为就是干涉、盗用和假冒他人的姓名。

  1、干涉他人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的姓名。

  2、盗用他人姓名。

  3、假冒姓名。

  (二)行为人的过错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应以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为要件。

  (三)损害后果

  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即可主张权利。

  (四)侵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侵害姓名权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与一般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并无实质差别,但是由于侵害姓名权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合而为一,受害人只要证明其姓名权受到侵害即可,无须证明损害后果的存在。

  二、侵犯姓名权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

  侵害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盗用、冒用他人姓名,干涉他人行使姓名权,故意不使用他人姓名的行为,就可以认定已经造成了损害后果,受害人列出其他特别的损害事实,即可主张权利。

  三、侵害姓名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侵害姓名权的责任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综上,当事人想要构成姓名权侵权的,需要满足以上要件才可以。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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