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个人信息隐私权是什么?

2022-05-04 16: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如果有人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权益的,侵权人需要就实际损失进行赔偿。比如侵犯他人隐私权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那么个人信息隐私权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个人信息隐私权是什么?

  一、个人信息隐私权是什么?

  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反映个体特征的具有可识别性的符号系统,包括个人身份、工作、家庭、财产、健康等各方面的信息。与个人信息权紧密相关的是人格权,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性,在权利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交叉。尽管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的关联相当紧密,但两者并非浑然一体,而是在性质、客体等方面存在较明确的界分。

  从权利属性看,隐私权是一种防御性权利,主要是精神性的人格权;信息权是一种主动性的权利,既包括了精神价值,也包括了财产价值。

  二、隐私权的具体保护范围

  《民法典》对隐私的界定是十分清晰的:“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由此,我们的隐私有没有受到侵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衡量:

  (一)是否侵扰了你 “私人生活安宁”。所谓“私人生活安宁”,也就是个人的生活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的状态。我们在与他人交往的同时,也需要独处,保持自己私生活的安宁,不被他人打扰。这就是隐私保护中的“安宁权”。它既有物理空间的安全与安宁,也有心理、精神上的安稳与宁静,包括不被打扰、监视、跟踪、骚扰等正常生活安宁;也包括不被噪音、烟尘或各种环境污染的住宅安宁;

  (二)你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是否被他人侵入窃取。既有夫妻过性生活的住宅、个人笔记本电脑中的邮箱、抽屉里的私人日记或手机微信群等私密空间;也有在公共场所亲友见面、朋友聚餐、闺蜜谈话等不愿意为他人窃听、公开的私密活动; 还有涉及到生理、身体、健康、财产、个人经历、住址行程、宗教信仰等私密信息。凡你不想让人知道的、且未经你同意别人就获取了这些信息,等于侵入到了你的私密空间,那就可能构成侵害隐私权了。

  (三)侵扰隐私往往会涉及到你人格自由、人格尊严的精神或利益损害。隐私是当事人不愿他人知道、干涉、侵入的信息、事情或生活领域。认定它是否属于隐私,也可以从人格自由和人格尊严的损害程度来确认:

  1、对于维护自个人的人身财产权益、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的重要程度,越重要的,越可能属于隐私;

  2、对于维护社会正常交往、信息自由的重要程度如何,越重要的,越不属于隐私问题。保护个人隐私就是为了与防止人身财产权益、人格尊严和人格自由受到侵害或损害的利益。

  三、隐私权的内容是什么

  (一)个人生活自由权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二)情报保密权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三)个人通讯秘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现代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个人隐私利用权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个人信息隐私权是什么?的相关知识,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他人的隐私权是不能随意侵犯的,否则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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