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 上班之前签了一份合同 离职必须提前两个月离职 我昨天向她申请离职的时候他同意了 让我今天就可以走了 然后今天她又反悔了 不让走了 让我必须在干两个月 要不然就不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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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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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只须提前3天申请,正式员工提前30日申请辞职,不存在不能辞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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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无需用人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的,劳动者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你也可以向劳动局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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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