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爸驾驶摩托车和别人驾驶的大翻相撞都是由北向南行使我爸左转弯大车超车导致追尾而警察的责任认定却是五五的 也不说尾只说他是超车与我们相撞我想问这合理吗谢谢您

2018-10-20 17:4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撞,责任,超车交通法规中对事故责任的认定只有原则规定,没有违反什么规定负事故多大责任的具体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右侧超车是严重的危害安全通行的违章行为,如果对方没有危害安全通行的违章行为,发生交通事故后由右侧超车方负交通事故全责是理所当然的。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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