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骑二轮摩托车行驶与一辆在倒车的面的车相撞,导致我撞向他的车尾部,我脚脖子严重骨折,车也坏了,双方都有证而且齐全,都交有保险,交警大队认定我负次要责任,请问合理吗?

2018-12-08 09:3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汽车相撞,属于交通事故,建议及时报警,至于责任的大小一般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责任划分,肇事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对死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承担全责或者主要责任,肇事者就构成交通肇事罪,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需要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
  • 倒车必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尤其是后部可能存在盲区的情况下更得注意,在倒车时最好提前鸣笛,并随时准备刹车。
    你可能认为你倒出了那么多,后边的车应该让着你了,但是交规规定你是要主动让他的。
    所以后车司机多数会认为本来就是该你让开的,他自然就继续往前开了。不要依赖别人按喇叭提醒你,因为观察周围并且注意是你自己应该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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