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在我13岁时,我爸爸就去世了,之后我妈妈一直都没有改嫁,很辛苦的把我养大,现在我结婚了,一家人经济上比较困难,,现在我的几个叔叔让我妈妈和他们一样赡养老人,我妈妈没有什么劳动力,每个月就700块钱的养老保,养老保也是土地被国家占了买的,并且我妈妈身体一直都不好,而我经济上也比较困难,请问我妈妈可以不赡养老人吗?

2018-10-21 18:2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对被赡养人尽到赡养的义务,包括基本生活的保障以及精神上的照顾,解决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2、根据婚姻法第15条的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时,没有劳动能力或者是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补偿赡养费的权利,要求子女尽到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得拒绝履行
  •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